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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院开展2018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9    作者:<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003/and/AuthorName=王慧' title='王慧'>王慧</a>     浏览次数:


院内各班级:

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我院已启动2018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召开,特通知如下:

一、 严格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籍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 评审工作要求

1.学工办已将相关文件通知各班级班主任知悉,班主任需在班级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让每个学生都知道政策和评选要求。校外实习、见习班级班主任务必落实宣传工作;

2.国家奖学金采取学生申请,院部演讲竞评的方式评选产生初评人选。临床医学院定于2018年9月25日上午9点整在医药楼三栋二楼多媒体教室开展演讲竞评活动,请相关同学做好准备工作。

3.初审名单确定后,公示三天,对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临床医学院学工办张老师和林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715-82646560715-8260507。对名单无异议的,院部上报学校评审,公示。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和上报的学生学习排名和综合考评均需要在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

2.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湖北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3.获选学生需要上交2000字左右自荐材料(第一人称,含电子版生活照一张)。

特此通知!

文章录入:夏梦    责任编辑:夏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