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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开展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23    作者:<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003/and/AuthorName=倪萍' title='倪萍'>倪萍</a>     浏览次数:


院内各班级:

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我院已启动2019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召开,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本科学生,均应在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籍库中有学籍。

二、评审工作要求

1.学工办已将相关文件通知各班级负责人,各班级负责人需在班级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让每个学生都知道政策和评选要求,知晓评审程序和公示结果。校外实习、见习班级班委务必落实宣传工作。

2.国家奖学金采取学生申请,院部演讲竞评的方式评选产生初评人选。临床医学院定于2018年9月24日晚上6:30在医药楼三栋六楼会议室622开展演讲竞评活动,请相关同学做好准备工作。

3.初审名单确定后,公示三天,对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临床医学院学工办艾老师和倪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715-8260422、0715-8260671,邮箱:356828381@qq.com。对名单无异议的,院部上报学校评审公示。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和上报的学生学习排名和综合考评均需要在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

2.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湖北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3.参加评选学生需附500字左右的自荐材料(主要写自己的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品德修养、学习态度状况、学课外学习科研、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等方面)。

4.获选学生需要上交2000字左右自荐材料(第一人称,含电子版生活照一张)。

 

特此通知!

 

附件1

附件2

文章录入:夏梦    责任编辑:夏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