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卫生健康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培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办通[2021]37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按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2019年修订版)》,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提升其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
二、项目范围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
三、项目内容
(一)培训目标
以全科医学理论为基础,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通过较为系统的全科医学相关理论学习和实践技能培训,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良好专业素质,热爱全科医学事业,掌握全科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达到全科医生岗位胜任力基本要求,能够为个人、家庭、社区提供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合格全科医生。2021年全市计划培养180名全科医生。
(二)培训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临床医师可申请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已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拟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尚未接受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2.二级及以上医院中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三年及以上、拟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尚未接受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其他专科临床执业医师。
(三)培训时间及方式
1.培训时间
培训总时长不少于12个月,可以在2年内完成,其中,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培训不少于1个月(160学时),临床综合诊疗能力培训不少于10个月,基层医疗卫生实践不少于1个月(160学时)、全科临床思维训练时间不少于20学时(穿插培训全过程)。培训可以分期、分批次进行。
2.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模块式教学、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允许培训基地根据培训对象的专业背景、工作年限和个性化需求,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灵活安排培训内容,重在全科岗位胜任能力的培养。
(四)培训内容及要求
1.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培训
主要包括:全科医学及其相关理论,国家医疗卫生体系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医患关系与人际沟通,健康管理及慢性病管理、社区康复、卫生信息管理、预防医学等内容。
2.临床综合诊疗能力培训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实际需求,以临床科室轮转方式组织安排教学活动,包括临床基础培训(岗前培训,1周)和临床科室轮转两部分。
3.基层医疗卫生实践
培训对象通过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实践,树立以居民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基础的全科医学观念,培养个体与群体相结合的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服务能力,同服务对象建立良好沟通和医患关系的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和团队合作的能力,以及结合实际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管理。
4.全科临床思维训练
主要以病例讨论为主的方式进行,穿插于培训全过程,提高培训对象关于常见健康问题的临床诊疗和常见慢性病基层管理过程中的全科临床思维能力。
(五)相关培训内容减免办法
培训基地可根据培训对象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时间截至培训报到当日),适当减免相关培训内容
1.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培训对象,其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培训可予以减免。
2.来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对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工作2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其基层医疗卫生实践可予以减免。
3.来自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培训对象,具有主治医师资格的,其原从事专科(以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注册范围为准)所对应二级学科的临床轮转培训可予以减免,其中医师执业注册范围为内科、神经内科,急诊科专业的,其内科,神经内科,急诊科的临床轮转培训可同时予以减免;在所在医院独立设置的全科医学科全职从事全科医疗、教学工作满2年的,其临床轮转培训、基层医疗卫生实践和全科临床思维训练可予以减免。
4.来自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培训对象,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其临床轮转培训可予以减免;在所在医院独立设置的全科医学科从事全科医疗、教学工作满1年的,其基层医疗卫生实践和全科临床思维训练可予以减免。
5.注册为其他专业专科医师,但已通过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者,或通过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培训时间超过10个月并获得合格证书者,可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
四、项目组织管理
(一)组织形式
市卫生健康委全面负责本地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具体工作,如学员选定与资格审核、教学过程管理、考试落实、发证、信息管理等,转岗培训的相关具体工作委托市中心医院负责。
(二)资金安排
项目经费以中央财政专项经费为主,补助标准为1.46万元/人,补助经费用于学员生活补贴、培训基地师资带教补贴等。
其中,补助项目市培训管理经费600元/人,理论培训基地补助1000元/人(160学时/月×1个月)、临床培训基地补助1万元人(160学时/月×10个月),社区培训基地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160学时/月×1个月),学员生活补贴补助标准2000元/人。
五、项目执行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2021年11月初,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2022年11月底前,完成2021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
(三)各县市区、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按照分配指标安排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转岗培训,于11月9日前将本地参训人员名单报市卫健委人事科,联系人:余伟,联系方式:8163989;QQ邮箱:77314905@qq.com。
附件:1.2021年咸宁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指标分配表;
2.2021年咸宁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报名统计表。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