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中心大楼电子屏及音响系统设备购置项目拟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宁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中心大楼电子屏及音响系统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预算资金:8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即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概况及需求:
电子屏及音响系统设备购置(详见设备清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询价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1、供应商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无不良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1、时间和地点:2020年11月24日开始至2020年1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到金沙集团1862信息科领取询价文件。
2、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六、评审方式:
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七、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由报价部分、资格部分两部分组成并合并装订成册。
1、报价部分
见询价文件
2、资格部分
(1)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2)营业执照;(3)拟投产品设备符合清单要求的产品说明说或其他证明资料;(4)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查询截图。
注:评标时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证件进行核验,供应商必须提供上述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八、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总价即达到投入使用的交钥匙工程,报价是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充分的了解和熟悉的基础上报出的合理低价,任何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报价错误等将不获得批准。
九、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
2、询价地点:金沙集团18622号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艾老师
联系电话:13872160880